天砚山论坛●站务办公室●〖论坛事务〗 [站务公开]论坛站务小组构成、论坛版主申请办法及奖惩办法

1  /  2  页   12 跳转 查看:2418

[站务公开]论坛站务小组构成、论坛版主申请办法及奖惩办法

[站务公开]论坛站务小组构成、论坛版主申请办法及奖惩办法

一、组成:
管理员:决定整个论坛的对外宣传交流、对内人事升迁和本身的发展。在决定版主任免、对与论坛相关的任何活动具有最高决定权。
论坛超级版主:论坛高级管理员。全权负责论坛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事务,同时兼任论坛办公版版主。
版主:论坛管理员,相应版区负责人。负责规划、管理、维护相应版区和协调与整个论坛的开发、策划等。
实习版主:会员申请版主后见习期的称号,为期一般7~15天,版主助理员。日常协助该版版主管理本版区内容。保持与社员的沟通,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

二、工作范围:
1、删除违反论坛法规规定的文章;
2、加优秀文章入精华区;
3、推荐其他会员为版主。

三、版主申请及辞职办法:
1、申请版主的基本要求:
A、热爱天砚山论坛;
B、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
C、有充裕的上网时间;
D、积极参加论坛的各种活动。
  
2、申请版主的基本程序:
A、会员在【论坛事务】版块按照以下附表的形式提出申请(请正确填写,如未按附表格式填写可能会不被审核);
B、初审合格会任命为实习版主,时间为7~15天; 
C、实习期满符合标准将批准为正式版主; 
D、申请未成功或实习不合格的会员从接到通知起半个月内不能向论坛再次提出申请。

3、版主辞职的基本程序: 版主辞职必须在辞职日起一星期前在论坛向站务小组提出。
 
四、版主免职办法: 
1、版主实行任期制,三月一届,表现优良的版主可连任。当版主出现下列现象,可立即免除版主职务:
A、人浮于事;以权谋私;连续10天无正当理由不到岗,或本月累计15天未到岗; 
B、严重损害天砚山论坛形象; 
C、用相同或者不同ID在论坛其余版区中担任职务,即视为自动放弃版主职务。
 
2、免除版主职务的基本程序:
A、由版主在版主专区提出申请;
B、会派专人考察认证; 
C、对优秀的版主表彰为荣誉会员。 

五、规则:
1、新任版主应在接到通知后查看任职通告,并在一个星期内到【版主办公室】签到。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版主职务;
2、【版主办公室】为版主日常公务的讨论区,请勿在专区内灌水、发与论坛工作无关的帖子;
3、版主在参与本版区或其他版区的讨论时,请注意版主自身形象,不得发表任何违反论坛法规或其他条例规定的言论;
4、任何版主不得与会员公开争吵,不能向会员透露版主内部工作讨论情况;未经同意,不能擅自泄露版主专区内讨论的任何事务;
5、版主不得在非【版主办公室】讨论论坛事务(包括版区更名、版主人选、处理意见等等未尽事宜,但版主所在讨论区的事务可例外),否则按违反(5)的情况处理;
6、版主之间有不同意见时,不得在会员面前发生争执,可在版主讨论区讨论解决。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实习版主当时必须服从正版主的决定,但应保留追溯权力,之后由站务小组做出最终决定。
7、任命版主之前应在站务小组内部充分酝酿,如申请版区已有版主的可征求该版主的意见,最后由站务小组批准。任何站务小组成员有权否决新版主的申请;

六、奖惩办法: 
1、奖励:任职期间工作成绩优异的版主可评为荣誉会员。
A、优先参加天砚山论坛和论坛组织的活动;
B、优先获得天砚山论坛分发的纪念礼物;
C、社区会员的无限尊重。
 
2、惩罚:
A、对不能尽职尽责或违反论坛法规的版主,先以警告、通报等方式予以批评,屡教不改者免除版主职务。
B、如果情况严重的,站务小组或论坛行政执行官在给出通知后可立即免除其版主职务。

附表:『版主申请表』
您的论坛ID:
您申请的版块:
您的真名:
目前居住地:
电话号码:
专长:
出生年月:
电子邮件:
QQ:
联系方法:
您是如何知道本论坛的:
平均上网时间和时段(小时/天):
您是否做过版主(副)或聊管?(如果是,请说明哪个版):
您平时常活动的版面有:
您申请当该版版主(副)的详细理由:
您觉得如何才能更好的行使版主权利:
您认为该版所包括的话题:
您对繁荣社区的建议与看法:
您认为本论坛该向哪个方向发展:
 

回复:[站务公开]论坛站务小组构成、论坛版主申请办法及奖惩办法

同意

垂緌饮清露, 流响出疏桐
居高声自远, 非是藉秋风
 

回复:[站务公开]论坛站务小组构成、论坛版主申请办法及奖惩办法

同意就等于批阅了对不
 

回复:[站务公开]论坛站务小组构成、论坛版主申请办法及奖惩办法

[em48] 顶啊
 

回复:[站务公开]论坛站务小组构成、论坛版主申请办法及奖惩办法

顶啊!!!
 
1  /  2  页   12 跳转

版权所有 天砚山网  关于我们 天砚山网旗下各网站流量查询 搜索引擎收录情况  Sitemap

Powered by Discuz!NT 2.1.202    Copyright © 2001-2008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3125 second(s) , 4 queries. 冀ICP备08007182号
返顶部